【转发】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征集佛山市节能专家的通知
2020-03-16 15:28:37 点击量:
为推动佛山市能源高质量发展,深入贯彻落实节能相关法律法规,充分发挥节能专家作用,提高全市节能工作决策的科学性,为制定节能政策法规和措施,开展节能审查及事中事后监管、节能监察、节能量审核、用能权确权等相关工作提供智力支撑,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征集节能专家,补充和更新佛山市节能专家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主要职责
(一)为我市节能规划、政策、标准等重大决策提供科学论证咨询;
(二)为我市节能项目评审、验收等提供评估建议;
(三)为我市节能审查、节能监察、节能考核等节能管理工作提供专业建议,
(四)参与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科学论证及推广应用工作;
(五)承担市节能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征集范围及条件
征集范围包括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政府有关部门、企事业和社会组织等单位从事节能相关工作的技术和管理人员,且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爱党爱国、遵纪守法、公正诚信、廉洁自律、工作责任心强,无不良信用记录,在受委托的工作中能够独立形成专业意见;
2.年龄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现场踏勘的身体条件;
3.本人愿意参加节能主管部门组织的节能监察、评审、咨询论证、培训等工作,并接受监督与管理;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专业条件
1.具有节能相关专业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包括但不限于能源、电力、石油石化、化工、钢铁、建材、纺织、陶瓷、造纸、信息网络、建筑、交通、公共机构、服务等节能管理方向;
2.具有三年以上能源或节能工作经历,承担过节能咨询服务、节能工程项目、能源管理体系实施、能源岗位管理等工作;
3.了解能源相关领域国内外情况和前沿动态,熟悉能源相关领域或行业节能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技术标准,熟悉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行业生产工艺、技术规范、能耗标准、用能设备等。
三、征集流程
(一)专家自愿申报并如实填写《佛山市节能专家入库申请表》,申请表需由专家所在单位填写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申请的人员于4月30日前向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提交以下材料:
1.单位盖章的《佛山市节能专家入库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学历、职称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请邮寄至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xnyhjnk@fsdr.foshan.gov.cn。
联系人及电话:张小姐,0757-83036260
邮寄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3号楼405室
(三)经审核通过的专家名单将在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http://fsdr.foshan.gov.cn)进行公示。
四、其他
佛山市节能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为及时更新专家库专家资料,请已进入佛山市节能专家库的专家按照本通知要求重新进行入库申请。
附件:佛山市节能专家入库申请表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