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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9-02-21 17:20:00 点击量:
各专业委员会、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
    为进一步鼓励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弘扬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风尚,激励、教育和引导科技工作者牢记史命、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勇于担当,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和顺德区建设贡献力量,在迎接学会成立40周年之际,经学会理事会议研究决定,开展顺德区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评选活动,即评选优秀青年工程师,学会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
    一、 评选范围
    顺德区土木建筑学会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专业委员会均可在评选范围内,从事土木建筑行业,且符合评选条件者均可申请。
    二、 评选条件
    (一) 顺德区优秀青年工程师应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热衷于土木建筑事业的发展。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或获得注册从业资格(如: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岩土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设备工程师等等)。
    3.在顺德区从事土木建筑行业,是顺德区土木建筑学会个人会员。
    4.在理论和学术研究中,取得重要成果:如在工程项目中有传承、有创新,达到省内外先进水平;参与过重大工程土木建筑项目各专业,做出突出贡献;曾获得区级及以上奖项。
    (二) 顺德区学会先进工作者应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勤勤恳恳,求真务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衷学会工作和发展。
    2.从事学会工作5年以上或多次为学会提供免费技术咨询服务,积极参与及领导学会活动。
    3.为学会组织建设发挥了积极重要贡献。
    4.关心学会事业发展,在学会工作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
    5.不设年龄和届别限制。
    (三) 顺德区先进集体应符合以下条件
    1.单位会员评选条件
    (1)学会的单位会员。
    (2)近五年企业资质年检合格,企业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意识,制订了较为完善的创新战略或创新规划,创新成效显著。
    (3)近五年内荣获以下奖励之一:国家级科技成果,科技进步奖二等奖或以上奖励,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省、市、区级科技进步奖或省、市、区其它奖项。
    (4)热爱学会工作,按时缴纳单位会费,积极参加学会各项活动。
    2.学术委员会委员会评选条件
    (1)具有完善的专业委员会架构和分工。
    (2)积极做好专业委员会的各项工作、积极主动开展本专业委员会的学术交流,并取得显著效果。
    (3)较好地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关心本专业委员会的个人会员的发展和晋升,定期收集和反映意见和诉求。
    三、 评选活动基本程序
    1.学会成立先进评审委员会。
    2.个人、单位会员、专业委员会将评选名单及申请材料递交至学会秘书处。
    3.经先进评审委员会研究,评选出初定名单。
    4.初定名单于学会网站进行为期15天的公示。
    5.最终名单由学会理事会审定。
    6.在学会四十周年庆典大会上对获奖个人和获奖集体进行表彰。对获奖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对获奖集体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
    四、申请办法:
    申请个人和集体请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可在学会网页“资料下载”栏目下载),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详见申请表备注),以及约200字个人简介、1000字的个人工作简历及业绩、彩色证件照1张和生活照3张,提交的所有资料电子版需要发到学会邮箱,纸质版一式一份装订成册,经推荐单位签字或盖章后,于2019年3月30日前将申请材料递交至学会秘书处。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区蕴莹、周婉诗
    联系电话:22836441、22836951
    学会邮箱:sdtmjzxh@163.com
    学会网址:http://www.shunde.gov.cn/gtcjsl/AcademicSociety/
    地 址:顺德大良新城区嘉信城市广场二期E座501号
    邮 编:528300

  佛山市顺德区土木建筑学会
2019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