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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民法典》背景下建设工程领域的变化与发展”专题讲座的通知

2020-09-14 15:55:00 点击量:
各单位会员及个人会员: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标志着我国首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正式诞生,民法典不仅具有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社会规范和法律适用科学化等一系列重要意义;而且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是调整一切民事主体的人身和财产关系的基本依据。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民法总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同时废止。《民法典》作为规范民事活动的基础性法律,共有 1260条,其中与建设工程领域有关的规定,除了《民法典》第三篇第十八章“建设工程合同”外,还有分散在《民法典》其他篇章中的规定,如建设工程合同的成立、格式条款效力、沉默意思表示等等,相较于《合同法》,建设工程领域法律规定在《民法典》背景下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
    为推动民法典在住建领域的落实,让会员学习、了解《民法典》有关建设工程领域的发展与变化,佛山市顺德区土木建筑学会特邀广东固法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彭波律师,举办“《民法典》背景下建设工程领域的变化与发展”专题讲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主办单位、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佛山市顺德区土木建筑学会
    协办单位:佛山市顺德区建筑业协会
    佛山市顺德区造价与监理协会
    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协会
    佛山市顺德区市政业协会
    佛山市顺德区风景园林协会
    二、
讲座时间、地点
    
讲座时间为9月25日上午9:00-11:30,地点为仙泉酒店会议中心。
    三、
主讲嘉宾
    
彭波——广东固法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主要担任的社会职务:最高检民事行政案件咨询专家、广州国际商贸商事调解中心主任、广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理事、司法部全国千名涉外律师人才、广东省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常务理事、广东省律师协会劳动法专家库专家、广东省法学会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广州市律师协会劳动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广州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涉外咨询机构专业委员会会长、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太原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广州黄埔区劳动争议仲裁院仲裁员、LEGAL500推荐中国劳动法律师、国际律师事务所联盟(ILF)亚洲地区主席。
    四、
主讲内容
    (一)
《民法典》概述
    (二)
《民法典》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的变化与发展

    1.建设工程合同成立与生效
    2.
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与变更
    3.
建设工程合同的解除
    4.
无效合同的处理原则
    (三)
《民法典》关于建设工程侵权责任的变化与发展
    1.
建筑物等倒塌致损归责原则的变化
    2.
地面、地下施工致损归责原则的清晰化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讲座会员免费参加,请相关单位人员报名参加,并作为专业资格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之一。限250人报名,名额有限,额满即止。
    2.进入会场时必须佩戴口罩,并接受体温检测。参加者必须承诺:14日内没有出现发热、乏力、干咳、感冒等症状,没有中高风险地区或境外的旅居史、接触史。报名即默认符合以上要求。
    3.报名请在9月21日中午下班前填写《<民法典>背景下建设工程领域的变化与发展专题讲座报名表》并发送至学会邮箱。 注:以收到回复邮件视为成功报名。
    联系人:区小姐、周小姐、黎小姐
    联系电话:22836441、22836951、22837078
    学会邮箱:sdtmjzxh@163.com
 
佛山市顺德区土木建筑学会
                                             2020年9月14日

附件1:关于举办“《民法典》背景下建设工程领域的变化与发展”专题讲座的通知
附件2:民法典背景下建设工程领域的变化与发展专题讲座报名表